问题 | 子女户口迁入母亲户口应该如何办理? |
释义 | 父母的户口可否迁入子女的户口簿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须知:一、办理条件1、子(女)为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2、父母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二、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2、在本市子女户口簿、身份证。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三、办理程序1、父母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2、父母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对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四、办理时限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农村户口迁入城市户口怎么办理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购房等。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房产证、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外省户口如何迁入本省,外省户口迁入本地流程 外省户口想迁入本省的,需要先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需要持“户籍证明”到所在的城市的公安机关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接下来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最后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上户口即可。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夫夫妻一方子女户口跟随母户口,现想迁入父亲农村户口如何办理 子女迁户口到父亲户籍的办理流程:子女或子女所在户口簿的户主,去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后,发现子女确实可以迁移到父亲名下的,应当出具迁移证,子女领取到迁移证后,应当去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父母可以把户口迁入子女户口上吗 父母是否可以把户口迁到子女户口上根据当地的户籍政策确定,符合当地户籍迁移政策规定的就可以迁移。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该内容由 蒋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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