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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委托作品的署名权可否转让?
释义
    委托作品的署名权不可以转让。因为委托作品的署名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具有人身依附性,不能转让。但是委托作品中的著作财产权利可以依法被继承或者通过订立转让协议进行转让。
    一、发布署名权有没有期限
    署名权没有期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1)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2)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3)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展览权能否随所有权转让?
    美术作品著作权中的作品原件的展览权是随作品所有权转移的。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作品原件转移后,一来因所有权的不断转让,著作权人很难找到原件在哪里;二来如果展览权仍由著作权人行使,就会和原件所有人的财产权发生冲突。同时,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人也往往有展览原件获取经济报酬的需要。作者对作品著作权的拥有与所有人对作品原件的拥有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因而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等同于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三、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作品适用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五十年。但是属于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较强人身依附性的著作权保护期不受时间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等相关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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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