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伤多久做工伤鉴定 |
释义 | 一、受伤多久做工伤鉴定 劳动者受伤之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的,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劳动者受伤以后,应该先做工伤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一定的赔偿,至于受伤之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要看是公司提交鉴定申请还是自己提交鉴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鉴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需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三、最新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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