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情况而定: 1、合法取得的电话录音是有效的。 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也就是说打电话时候偷偷录音是合法的! 录到的证据能作为证据使用!录音的人最好是当事人自己,原因在于相对方对当事人警惕性低,没有防备,容易讲实话。而一般人一听到律师,就马上有一种警惕性,可能电话就直接挂掉了。 2、如果侵犯个人隐私的是违法的。 3、第三方对你们之间的通话进行录音是违法的,这属于侵犯隐私。 私自录音一般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如果私自录音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不论任何证据,包括私自录音,都不得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否则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咨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