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有器官部分缺失或毁损,形态出现异常,还导致轻度功能障碍,职工存在对医疗的依赖,但是轻度,生活自理方面无障碍。表现为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等等。此外还有胃部分切除、小肠部分切除、结肠部分切除、肝部分切除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