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人可以成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一、遗嘱只能写给亲属吗? 我国实行遗嘱自由原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并非只能由亲属继承。被继承人可以依照本人意愿遗嘱指定其遗产继承人,这个遗产继承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等任何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需要注意的是,将遗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因此,遗嘱并不是只能写给亲属。根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前款规定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