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基本区别 |
释义 | 1、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有来自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不仅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可以是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 2、实施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则是向第三者实施。 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允许进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不得已,除了避险以外别无其他选择。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一、正当防卫须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正当防卫须具备的条件是: 1、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害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权而实施的,就符合这一要求;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所谓不法侵害,是指法律明确禁止侵犯某些权利或利益,包括犯罪行为和非法侵权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而不是尚未开始或实施,或者实施者已经自动停止。否则,防卫不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也就是说,正当防卫不能损害没有违法侵权行为的第三方;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防卫行为,否则构成过度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非法侵权,制止非法侵权,对非法侵权人造成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啊?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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