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征地补偿款流程如下: 一、征地申请。 二、政策审查。 三、勘测定界。 四、发布征地预公告。 五、征地调查。 六、社会保障情况调查。 七、社会保障方案审查。 八、组织征地听证。 九、征地报批。 十、缴纳报批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