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索赔程序具体是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索赔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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