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的考验期满后,犯罪人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累犯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再犯同样的罪名的,但是缓刑考验期满后,行为人原来被判处的刑罚就不会再被执行,刑罚不再执行,就不存在执行完毕的问题。同时又因为行为人不属于执行完毕,所以更不会构成累犯。这时候,行为人在考验期满后所犯的新罪,应该作为单独的罪名进行处理。因此,缓刑期满再犯罪不是累犯。 一、缓刑期间再犯算累犯吗? 以前是缓刑的再犯不算累犯。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二、一般累犯是什么意思 一般累犯是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五年内再次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人。缓刑期间缓刑犯接受调查,不能说是接受刑罚。执行刑罚对缓刑犯来说只是未来的可能。缓刑考试期满不是原刑罚执行完毕,而是原刑罚不再执行。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试期满后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