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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章建筑是否有效?
释义
    违章建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要当事人自愿签订且符合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和决定。决定程序包括告知和听证,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并执行。根据民法典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违章建筑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违章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具有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拆除违章建筑程序是什么
    1、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2、调查程序
    3、决定程序①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②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还是要重视一下不要错过这个程序。
    错过这个程序,虽然可以在这之后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
    但我建议你还是不要错过听证。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所以买卖违章建筑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章房屋买卖合同在当事人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具备有效力。同时,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因此,买卖违章建筑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在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中,立案、调查、决定等环节都需要依法进行,而被处罚人也应重视听证程序,以确保自身权益。最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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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0: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