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社保补缴不算连续。 在深圳地区,社保补缴一般是按照实际缴纳月数来计算的,并不算作连续缴纳。社保补缴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未参保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一般会计算利息和滞纳金。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社保补缴,又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话,则可能导致社保连续缴纳出现中断,影响社保待遇的领取。因此,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社保补缴,以保障社保待遇的连续性。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社保补缴规定和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情况。 社保补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社保缴费期限已经结束。社保缴费期限一般是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或者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天,如果错过了这个缴费期限,就需要进行社保补缴; 2、社保补缴是在规定的补缴期内进行的。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的社保条例,社保补缴的时间和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需要在规定的补缴期限内进行补缴; 3、社保补缴的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一般来说,社保补缴的金额需要根据实际缴费情况和补缴的时间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的社保条例对于社保补缴的具体条件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进行社保补缴前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者拨打当地的社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