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虚开发票违法。虚开增值税发票,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贩卖、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违法行为。 虚开发票罪体要件: 1、虚开发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虚开发票罪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单位以开具发票为其基本经营业务,赚取手续费、开票费的行为; 2、客体要件:虚开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犯罪对象为普通发票,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来说,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3、主观要件:虚开发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虚开发票会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仍然开具或者要求他人开具发票。如果行为人不是故意虚开,而是工作经验不足、疏忽大意而错开、漏开的,不应以论处; 4、客观要件: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相关规定的虚开行为同样是虚开发票罪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