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合同居间人没有约定则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居间合同指的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是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工程合同居间指的是在居间人的服务下签订工程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