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与判决书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调解书的主要差异在于强制性、拒收后果和生效时间。离婚判决书具有强制性,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完全同意;拒收后,法院视为已经送达,上诉途径可行;生效时间为15日后或从送达之日起。而离婚调解书则是协议性质,需当事人双方同意,拒收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重新判决;签字后立即生效。 法律分析 1.作出的强制性不同: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不成协议后,经过法庭作出的判决,带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离婚调解书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而达成的协议,具有自愿性。 2.拒收的后果不同: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法院也视之为已经送达。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在签收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而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应重新判决。 3.生效时间不同: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15日后生效,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 拓展延伸 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异同点有哪些? 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两种法律文件,它们在性质、制定方式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一些异同点。 首先,离婚调解书是由离婚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事项。调解书的制定是基于双方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原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变性。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履行情况和法院的确认。 相比之下,判决书是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裁决,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判决决定。判决书一般由法官根据法律和证据进行裁决,对离婚双方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判决书的内容通常涵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事项。 总的来说,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在制定方式、法律效力和制定依据等方面存在差异。离婚调解书注重双方协商和自愿,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而判决书由法院作出,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双方在选择离婚方式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结语 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在性质、效力和制定方式等方面有所不同。调解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灵活性和可变性;而判决书是法院作出的强制性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离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