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中享有优先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互换、转包、转让、出租、入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优先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三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二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