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漯河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漯河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原始住院病历 3、被鉴定人身份证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5、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三、漯河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办理流程 1、受理:由省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受理; 2、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3、决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送达: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送达至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四、漯河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