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与保险公司在交通保险合同上发生纠纷,可以先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对于保险合同的处理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保险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具体的仲裁纠纷而订立的协议。 因此,在交通保险合同纠纷中,可以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选择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法,不一定需要找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