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与劳务关系的认定问题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劳务关系与工伤认定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司与员工之间签劳务合同的合法性。同时,文章还介绍了劳务派遣的员工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为劳务关系,并阐述了到达退休年龄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只能建立劳务关系。总之,文章强调了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各种关系和规定的适用。 法律分析 由于劳务关系与工伤认定存在一定区别,因此不能将劳务关系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与此同时,劳动关系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一、公司跟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二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的员工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劳务派遣的员工与实际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即雇主是派遣单位,雇员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接受单位,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 接受单位作为实际得到劳动给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担劳务派遣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实现劳动给付的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监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并承担向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的义务,因此,劳务派遣的员工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为劳务关系。 三、到达退休年龄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只能建立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与以下人员之间产生用工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其他。 结语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劳务关系与工伤认定存在一定区别的情况下,不能将劳务关系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与此同时,劳动关系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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