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怎么认定 |
释义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认定:本罪主体为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仍不采取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什么样的情况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符合以下要件可以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 二、过失爆炸罪由什么构成 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失火罪? 判断构成失火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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