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3年 |
释义 | 济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3年: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除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奖励或者扶助外,其家庭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1、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自愿报名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农村独女户父母(无生育条件和无生育能力的除外),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每月50元,直到符合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条件为止; 2、计划生育家庭父母的奖励扶助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在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 3、对父母双亡的独生子女,每月发放救助金100元,直至独生子女18周岁为止; 4、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父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由县级财政解决; 5、农村计划生育户的贫困学生被全日制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在享受其他入学资助的基础上,给予专科学生不低于1000元、本科学生不低于2000元的现金资助; 6、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关怀。 独生子女补贴申请流程: 1、先由所在单位将本人婚姻生育情况公示七天,公示方法,参考当地政策,有些地区采用本人持2019年度当地当月报纸拍照(照片上应能够清晰显示本人及报纸印发日期)进行公示,有些地区组织单位职工无记名投票调查,初步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2、到户口所在地计生办(一般是女方及子女户籍地、原计生管辖区),带单位证明材料和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经查核证件、证明材料和微机档案后,出具正规独生子女证明; 3、县计卫局核实后加盖公章,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4、将计生部门证明,交所在单位统一上报教育局、人社部门审批。根据审批情况(标准数额等),报财政局批复并拨款到单位发放。 综上所述,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每月50元,计划生育家庭父母的奖励扶助金每人每月提高20元。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扶助: (一)独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前,每月领取奖励费; (二)退休或者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一次性养老补贴、补助或者定期领取奖励扶助金; (三)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在贷款、产业发展、社会救济、公共租赁住房、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前款规定的奖励费、养老补贴补助、奖励扶助金标准以及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2022年11月1日前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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