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过户时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一、死亡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办理死亡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死者单位人事、劳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内容包括:申办死亡公证的目的、用途;申请人与死亡人的关系;死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前住址、死亡日期、死亡地点及死亡原因; 2、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凡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死亡事件,有关公民或组织均可向死亡事件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死亡公证。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与死亡者关系的证明信; (2).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尸体火化证明等 (3).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死亡者户口的证明; (4).被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5).公证机构认为应当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时,应由其监护人代办,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四)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 (五)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特别是应提供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无生活来源的人等有关情况的证明。 (六)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及本人与继承人的关系。 (七)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二)遗嘱继承应提交: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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