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下列三种:固定期、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1、固定期限,就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确定的期限。 2、无固定期限,是指在合同中双方不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工作结束的时间为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