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过程中阴阳合同分为哪几种情形? |
释义 | 1、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为对内的“阴合同”,也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另外一份“ 阳合同”约定的房屋价格高于房屋实际价格,用于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及银行按揭贷款,以达到促成交易、取得贷款、买方减少交纳首付款等目的; 2、双方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其中一份为对内的“阴合同”,也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另一份“阳合同” 约定的价格低于房屋实际价格,用于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及银行按揭贷款,目的是规避限价、减少税款交纳、使双方获利; 3 、第三种存在于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低于开发商实际卖价,用于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另外开发商再以装修装饰、车位销售、家具转让、委托经营等理由和购房者另外签订一份合同或补充协议,将备案房价与开发商实际卖价之间的差额加到后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此种情况广义上也属于商品房买卖中签署“ 阴阳合同”中的一种,目的一般是规避限价等。该种情形相对比较复杂,后面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的效力需要根据多种因素具体考量。 从上述内容得知,只要订立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约定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就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要在诚信的基础上约定合同的内容促成交易。 一、网签价格低于实际价格合法吗 合法,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网签是行政机关的强制性登记备案手续,其本身不能取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虽然是一种有效并经公示的合同,但是在显示生活中,当事人双方为了避税、或者利于贷款等原因。往往会就同一房屋签署不同的“阴阳”合同,用于办理网签等手续,因此,虽然网签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但网签合同里边关于价款的约定不一定就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此时一般会根据后签订的合同优于签合同的原则,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同时结合合同约定的价格与市场价之间的差距,合同登记备案等情况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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