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物业费滞纳金千分之三的计算方式如下:滞纳金等于最低还款额先减去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再乘以百分之零点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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