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后签署的保证书内容应当是准确、清晰、完整的,一旦签署,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改变。因此,若需要更改保证书内容,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并修改后重新签署。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取保候审决定、不得出境、不得变更住所、不得接触被害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进行其他妨害案件侦查活动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禁止变更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章 合同 第二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撤回或者变更声明的,或者要求另一方撤回或者变更声明的,应当经过对方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被取保候审后签署的保证书内容具有约束力,若需要更改内容需要经过协商并重新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