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中山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内地结婚)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离婚人士提供的离婚证件; 6、丧偶人士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7、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8、广东省居住证。 二、中山民政局结婚地点(石岐区) 中山市石岐区凤鸣路9号兴中广场C座四楼C-4F-02室市婚姻登记中心办证窗口。 三、中山民政局结婚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