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户流程:(1)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交纳契税,领取契证;(2)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3)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