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三种给付种类是什么 |
释义 | 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三种给付种类是:1.一次性给付;2.定期给付;3.以物折抵定期给付。 一、如何去提起离婚要不要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二、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应该由不直接抚养方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