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坏耕地罪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耕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 综上所述,非法占用农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造成土地资源被大量非法占用和毁坏,严重侵害农民权益和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耕地,改变被耕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