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单独落孩子名有什么弊端 |
释义 | 1、未成年人不能向银行贷款 未成年人没有还款能力,银行一般不会批贷,需全款购买。 2、不能随意转卖,需符合未成年人的利益 首先,转卖需所有法定监护人出面; 其次,需法定监护人提供具有“监护人资格”的证明书(如可提供户口本、监护公证、出生证明等); 最后,需提供公证后的“具结保证书”和其他房产证明。 3、家庭总房产套数即为夫妻双方名下房产加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尤其要注意的是,将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如果父母还想买房,查房对象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所以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在查房之列,家庭总房产套数即为夫妻双方名下房产加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4、成年后父母无权处置房产 虽然房产是由父母出资购买,但子女成年后,已经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了,那么只能由他们来处置这套房产。 如果想把房产卖掉,那么必须有子女的书面授权,表示愿意出售这套房产,由父母代为办理,同时还需进行公证。 5、父母离异,收益权归抚养者 从法律上讲,孩子的房屋归孩子所有,并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当其父母离婚时,双方都无法分得该房屋。但从抚养权角度来看,谁取得了子女的抚养权,谁就可以取得对该房屋的使用及收益权。 一、夫妻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购买的房产,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且不属于一方父母赠与一方子女的情况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登记与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属于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方应当给予配偶补偿。 4.针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一般可分以下几种情况: 1.婚后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或任何一方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部分出资可认定为对夫妻的借款或赠与。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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