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犯罪行为了非法永久占用公众资金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企图永久占有公共资金的犯罪意图,只是临时占用,行为人承诺并意图归还本金。非法集资行为人侵犯的是自然人或者法人的合法权益,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是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