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交付前卖家对未交清水电费是否需要承担罚款?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卖家需要承担未交清水电费的罚款。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互相履行各自的义务。卖方应当按照约定交付货物,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质量检验证明等。
    2.《物权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卖方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房产。
    3.《房屋买卖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卖方应当在交付前,处理完房屋的公共事务,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综上所述,卖家在房屋交付前未交清水电费,属于未履行合同义务,在法律上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18: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