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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保证金专户内资金吗
释义
    担保人以银行专户为银行提供担保的,银行对保证金专户内资金享有质权。
    在银行对债务人继续享有债权的情况下,即便此前担保的债务已实际清偿,也应优先保护银行质权。
    担保人的一般债权人,不得申请执行该银行专户内保证金。
    一、十年前欠别人贷款担保人现在的担保人有责任吗
    贷款已经十年年,担保人的还款责任在法律上已经消除,因为银行在连续两年请求担保人还款之后,并没有再采取任何措施继续敦促担保人还款,此笔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不具有法律的保护。当然,债务人再次允诺还款又另当别论。债务到期之后,债权人两年之内不采取行动请求债务人还款,债务即转为自然债务,过了担保的诉讼时效的,如果对方主张时效抗辩的话,那么是没有责任的。
    二、车辆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三、做担保人会影响买房吗?
    担保人如果不能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会影响到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这对于担保人办理买房贷款是会产生影响的。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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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7: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