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到包裹中存在走私商品,涉及到海关、进出口商、快递公司和收件人四个主体。根据《海关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走私商品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对于收件人而言,如果不知道包裹中存在走私商品,可以要求快递公司向海关申请处理。如果收件人知道包裹中存在走私商品,也要依法向海关申报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七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设立、散布违反海关管制的进出口渠道或者通过进出口以外的渠道进行进出口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向海关提交申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申报货物,应当如实申报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原产国(地区)等情况,并提供货物的相关证明和单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九条:“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寄件人、收件人从寄递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按照寄件人提交的寄递物品的种类、数量发运,不得拒绝或者更改收寄寄递物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海关规定,携带、运输、寄递、收购走私货物,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