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失误造成公司损失,主要以《薪资支付暂行规章》的法律依据判断赔偿的。按照《薪资支付暂行规章》规章,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薪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薪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薪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则按最低薪资标准支付。但是还有一种情况,赔偿的情况还需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尤其是为公司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的,为重大损失,员工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应当从如下几个条件考虑:,1.用人单位存在损失;,2.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过程,或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职业规范等职务侵权行为;,3.损害与劳动者的违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4.劳动者是否有主观过错。法律依据:《薪资支付暂行规章》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薪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薪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薪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则按最低薪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