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二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具体价格要看各地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城市供热价格暂行管理条例》 第五条 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热价定价机关)制定。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热价,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热价。具备条件的地区,热价可以由热力企业(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条件和程序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