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诉,法院审查是否受理离婚案件,并支付诉讼费、回家等通知; 4、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6、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7、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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