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的必需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合同订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依法签订合同、协商一致合同主要条款和要约承诺阶段。同时,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和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订立应满足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存在,且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法律分析 订约当事人包括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这里的订约主体指的是实际签署合同的人,他们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代理人的代表。订约主体和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前者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 一、合同订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合同订立应满足的条件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结语 合同订立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订约主体包括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代理人的代表。其次,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再次,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最后,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合同订立应满足的条件有四个: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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