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已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的,而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取购房款的,则建议购房派橘者在保护自身权益时,可向法院主张将认购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如开发商已将房屋另卖他人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尘旁团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启高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