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选择:可向具体行政机关上级地方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向同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地方政府行政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不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以是: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拓展延伸 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部门如何确定? 确定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部门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根据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核对涉及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其次,根据不同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需要查阅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范围,以找到与公安机关行政行为相关的部门。此外,还需要考虑行政复议申请的具体事项,例如涉及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还是行政决定等,以进一步缩小适用部门的范围。最后,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咨询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以确保行政复议申请向正确的部门提出。 结语 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部门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行政行为内容核对、地区行政管理体制、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以获取准确法律指导,确保向正确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