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向领导辞职,领导不同意并扣除工资,应该扣多少? |
释义 | 自动离职工资一般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但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工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领导随便扣工人工资违法吗 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而扣发工资是不合法的。除单位为员工代缴社保费用、代缴个税等情形外,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员工的工资,否则员工可依法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辞职未满30天离职扣多少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即辞即走,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如果劳动者单方解除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电子厂自动离职扣工资吗 自动离职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的,但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因自动离职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工资中扣除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递交辞职信领导不同意怎样办理离职手续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2、如果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即离职。 递交辞职信领导不同意如何办理离职手续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2、如果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即离职。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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