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二次招标是指第一次招标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参加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或有效报价超过预算等等。2次招标时大部分情况是对对第一次的招标文件进行局部修改,以吸引新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