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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法律依据:
    《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
    (二)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
    (三)擅自向外转供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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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