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事会职能主要有哪些(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监事会职能主要有哪些? 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监事会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9.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10.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 二、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5)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8)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9)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的人数 关于监事会的人数,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无强制限制,多由公司章程予以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多规定为3人以上,具体人数一般视公司的股本规模、职工人数而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有限责任公司法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组成监事会,只设立l至2名监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任期为每三年一届。监事会在公司承担的角色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是为了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公司因某些决策和人员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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