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 法院会从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其中的专业人员中确定清算人员。 一、清算组成员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国有企业,清算组人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而成。 二、破产清算组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根据法律规定应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或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在试行版企业破产法中,破产管理人曾被命名为清算组。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三、公司清算组成员需有什么条件 公司清算组成员需有以下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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