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手寻衅滋事罪吗? |
释义 |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包括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人格权、财产权以及公共场所秩序的四类基本行为。即使没有动手,只要存在上述四类行为之一,也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是一种情节恶劣,破环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详细作出了对寻衅滋事罪的相关处罚。但是,大家可能不禁会问,那要是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有罪吗?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我国《刑法》,在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对寻衅滋事罪规定了四类基本行为:1)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法益: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侵犯他人人格权法益: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侵犯他人财产权法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侵犯公共场所秩序法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即当事人存在上述四类行为中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涉嫌触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动手只是众多行为中的一种。因此,寻衅滋事没有动手也能触犯寻衅滋事罪。 拓展延伸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及法律适用 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构成要素包括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主观故意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他人的纠纷、冲突或滋事,却故意进行该行为。客观行为则是指实施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如言语辱骂、恐吓、殴打、损毁财物等。对于动手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以故意寻衅滋事为目的,实施滋事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动手行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具体判断还需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结语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破坏公共秩序的恶劣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涵盖了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人格权、财产权以及公共场所秩序的四类基本行为。因此,即使在现场没有动手,只要存在上述行为之一,也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具体是否构成罪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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