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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罪范畴?
释义
    故意伤害罪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获得物质赔偿;故意伤害罪的定罪要素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存在混合罪过形式。
    法律分析
    一、故意伤害罪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
    1、故意伤害罪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依据判决书获得物质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罪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2、客观要件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4)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2)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结语
    故意伤害罪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获得物质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需要满足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对于故意伤害致死情况,行为人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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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