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流程是什么?股东可以申请吗? |
释义 | 股东在以下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的困难。 4、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股东,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一、公司解散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解散清算流程如下: 1、清算组的成立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解散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下列五种: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解散公司。 三、公司是否可以解散 公司可以解散。公司解散是一个法律规定的具有严格程序的过程。公司解散的条件:(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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