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 1、由经营者或其委托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申请注册登记; 2、对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并缴纳费用; 3、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委托证明; 2.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